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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中国海门 文号:
成文日期: 2017-01-25 发布日期: 2017-01-25 有效性:
名称: 关于举办正余镇“我们的节日·元宵”暨第一届戏曲大赛的通知
关于举办正余镇“我们的节日·元宵”暨第一届戏曲大赛的通知
来源: 中国海门 发布时间:2017-01-25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镇小康生活水平,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优质的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推进全镇群众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活动需求,正余镇决定举办“我们的节日·元宵”暨第一届戏曲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传统文化,唱响精彩正余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正余镇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正余镇总工会

大奖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主  任:俞  军   党委副书记、镇  长

副主任:俞俊民   人大主席

             张剑斐   党委副书记、政协联络委主任

            李  敏   副镇长

            王  思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成  员:张  林   文化站负责人

            蔡璐楠   教文卫科员

            许志冲   财政所所长

            丁翠翡   人事科员

            贺海燕   宣传干事

            张  聪   团委负责人

            顾倩倩   妇联负责人

            陆  强   成教中心校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文卫办,由张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蔡璐楠、丁翠翡、贺海燕、张聪、顾倩倩、陆强以及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负责本次大奖赛活动的日常工作。为确保赛事的公平、公正,由组委会邀请相关专家担任本次比赛的评委。

三、参赛事项

(一)参赛对象

全镇干部、职工、农民、学生等。

(二)参赛曲目

海门山歌剧、京剧、越剧、沪剧、锡剧、黄梅戏等。

(三)参赛形式

参赛者可以独唱或对唱等表演形式。

(四)参赛要求

1、参赛者年龄不限,演唱形式、唱法不限,每人(组)可自选1首曲目。

2、比赛以抽签确定比赛顺序。

3、参赛曲目时长控制在5分钟左右,不得少于2分钟。比赛伴奏带自备,比赛前将音乐伴奏带(U 盘或 CD)交到音响师处,也可以自带乐队。

4、参赛表演者如需服装道具应自备

四、比赛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方式

采取个人报名和单位推荐两种报名方式。

参赛人员请于2017年2月9 日前,填写好报名表(单位推荐需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镇文卫办公室。(报名表附)

联系人:张  林   蔡璐楠

联系地址:正余镇政府文卫办公室

联系电话:68903392、13906280261;

(二)比赛时间

1、初赛时间:2017年2月9日

2、决赛时间:2017年2月10日(正月十四日)

(三)比赛地点

正余镇农业服务中心会场

五、组织工作

组委会将邀请有关戏曲专业人士担任评委。评委依据参赛人员的精神面貌、表演动作、唱腔、模仿音准度、服装等方面进行评判。

六、奖项设置

比赛设一二三等奖、鼓励奖、组织奖。

七、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组织、选好本次大赛的参赛人员和作品。要给予人、财、物等方面的大力支持,做好参赛人员的日常排练等工作。

(二)明确责任,通力合作。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明确责任,与镇文卫办公室密切配合,共同努力,确保本次大赛活动有序的开展。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加大对本次大赛的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力,吸引更多的戏曲爱好者参加活动。

 

 

                                                   正余镇人民政府

                            2107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