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4245375/2017-00002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中国海门 | 文号: | 号 | ||
| 成文日期: | 2017-01-25 | 发布日期: | 2017-01-25 | 有效性: | |
| 名称: | 关于举办正余镇“我们的节日·元宵”暨第一届戏曲大赛的通知 | ||||
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镇小康生活水平,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优质的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推进全镇群众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活动需求,正余镇决定举办“我们的节日·元宵”暨第一届戏曲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传统文化,唱响精彩正余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正余镇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正余镇总工会
大奖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主 任:俞 军 党委副书记、镇 长
副主任:俞俊民 人大主席
张剑斐 党委副书记、政协联络委主任
李 敏 副镇长
王 思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成 员:张 林 文化站负责人
蔡璐楠 教文卫科员
许志冲 财政所所长
丁翠翡 人事科员
贺海燕 宣传干事
张 聪 团委负责人
顾倩倩 妇联负责人
陆 强 成教中心校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文卫办,由张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蔡璐楠、丁翠翡、贺海燕、张聪、顾倩倩、陆强以及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负责本次大奖赛活动的日常工作。为确保赛事的公平、公正,由组委会邀请相关专家担任本次比赛的评委。
三、参赛事项
(一)参赛对象
全镇干部、职工、农民、学生等。
(二)参赛曲目
海门山歌剧、京剧、越剧、沪剧、锡剧、黄梅戏等。
(三)参赛形式
参赛者可以独唱或对唱等表演形式。
(四)参赛要求
1、参赛者年龄不限,演唱形式、唱法不限,每人(组)可自选1首曲目。
2、比赛以抽签确定比赛顺序。
3、参赛曲目时长控制在5分钟左右,不得少于2分钟。比赛伴奏带自备,比赛前将音乐伴奏带(U 盘或 CD)交到音响师处,也可以自带乐队。
4、参赛表演者如需服装道具应自备
四、比赛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方式
采取个人报名和单位推荐两种报名方式。
参赛人员请于2017年2月9 日前,填写好报名表(单位推荐需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镇文卫办公室。(报名表附)
联系人:张 林 蔡璐楠
联系地址:正余镇政府文卫办公室
联系电话:68903392、13906280261;
(二)比赛时间
1、初赛时间:2017年2月9日
2、决赛时间:2017年2月10日(正月十四日)
(三)比赛地点
正余镇农业服务中心会场
五、组织工作
组委会将邀请有关戏曲专业人士担任评委。评委依据参赛人员的精神面貌、表演动作、唱腔、模仿音准度、服装等方面进行评判。
六、奖项设置
比赛设一二三等奖、鼓励奖、组织奖。
七、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组织、选好本次大赛的参赛人员和作品。要给予人、财、物等方面的大力支持,做好参赛人员的日常排练等工作。
(二)明确责任,通力合作。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明确责任,与镇文卫办公室密切配合,共同努力,确保本次大赛活动有序的开展。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加大对本次大赛的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力,吸引更多的戏曲爱好者参加活动。
正余镇人民政府
2107年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