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4245375/2021-00226 | 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 ||
| 发布机构: | 海门区正余镇人民政府 | 文号: | 正政发〔2021〕41号 | ||
| 成文日期: | 2021-10-08 | 发布日期: | 2021-10-08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关于印发2021年正余镇秋季重大动物 疫病集中防疫行动方案的通知 | ||||
为切实做好秋季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有效防止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发生,维护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全年畜牧兽医工作要点和下半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形势,特制定2021年正余镇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方案(以下简称“秋防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海门区动物疫病免疫计划要求,秋季防疫继续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确保群体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效果和免疫密度双达标。从严落实落细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措施,着力排查解决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努力实现“外防输入,内防发生”的目标。在做好牛结节性皮肤病等外来动物疫病免疫的同时,科学开展狂犬病、新城疫、猪链球菌病、羊痘等病种的免疫工作;对炭疽病的防控,按照《炭疽防治技术规范》指导养殖场(户)科学开展炭疽病的防控,将人畜共患病、常见病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二、时间安排
集中防疫行动从9月中旬开始,10月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9月中旬。镇畜牧兽医站制定并及时上报疫苗标识申领计划,采购防疫物资,做好畜禽防疫宣传培训等工作。
(二)实施阶段。9月中旬至10月底。督促和指导养殖场(户)在制定和完善免疫程序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实施免疫,规范做好免疫记录,强化疫苗和畜禽标识的使用管理。
(三)自查阶段。10月下旬。对秋防进展情况进行自查,开展免疫抗体监测采样和免疫标识使用及管理自查,对免疫密度和免疫抗体达不到要求的进行补免,对畜禽标识使用不规范,尤其是生猪耳标未规范加施的,要认真督导养殖场(户)按要求落实到位。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村和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非洲猪瘟和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和网格员、包片兽医的监管责任,确保免疫、监测、清洗消毒及生物安全管理等措施落地落实。
(二)科学免疫,应免尽免。在做好非洲猪瘟生物安全防控措施基础上,监督和指导养殖场(户)切实履行强制免疫主体责任,及时实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组织村级动物防疫员对散养畜禽逐场逐户实施免疫,确保除怀孕畜、健康状况异常等情况以外的应免畜禽全部免疫。
(三)加强标识管理,强化薄弱环节。镇畜牧兽医站要完善畜禽标识管理,结合标识库存量和家畜养殖量,科学测算需求,统筹计划申报。规范标识领取申报和发放审核,严格按疫苗标识管理发放流程操作,完善台账记录,保证标识从入库、发放到使用有账可查、流向清楚、记录到人。
(四)强化疫病监测,严格疫情信息报送。加强免疫效果监测,对免疫抗体不达标的要及时进行补免,消除隐患。严格疫情举报核查和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可疑重大动物疫情,迅速按程序和相关规定上报,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及时采取防控隔离措施,严防疫情扩散蔓延。
(五)开展“三灭四消”,强化生物安全管理。在做好日常消毒的基础上,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督促和指导养殖、运输、屠宰、无害化处理等重点环节做好清洗消毒及人员、车辆、物资等的科学管理,开展消毒效果评价,确保消毒实效。
(六)开展技术培训,切实加强监督指导。强化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和牛结节性皮肤病、炭疽等疫病防控,组织开展防疫技术培训,切实提升兽医工作人员、养殖场(户)等相关环节人员的防疫意识和技术水平。加强督查指导,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见效。
(七)及时做好信息报送。各村每周一上午11:00前将上一周秋防行动进度周报表(附件2)报镇畜牧兽医站。联系人:崔浩勤,联系电话:13962888269。
附件:1.2021年正余镇秋季防疫行动督查小组名单
2.2021年正余镇散养畜禽秋季防疫进度周报表
附件1:
正余镇秋防工作督查组名单
组 长:赵志平副镇长
副组长:唐丽娟 镇畜牧兽医站副站长(代)
成 员:陈向英 镇畜牧兽医站站员
崔浩勤 镇畜牧兽医站站员
于毓珩 镇畜牧兽医站站员
附件2
2021年正余镇散养畜禽秋季防疫进度周报表
防疫日期: 月 日-- 月 日
村名 |
羊口蹄疫(口蹄疫灭活疫苗) |
小反刍兽疫 (小反刍兽疫活疫苗) |
高致病性禽流感 (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 |
鸡新城疫 (鸡新城疫低毒力活疫苗)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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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苗量 (瓶) |
免疫数 (头) |
用苗量 (瓶) |
免疫数 (头) |
用苗量 (瓶) |
鸡免疫数(羽) |
鸭免疫数(羽) |
鹅免疫数 (羽) |
用苗量 (瓶) |
免疫数 (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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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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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注:每周一上午11:00前由村级动物防疫员将上一周的免疫情况上报至镇畜牧兽医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