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5375/2024-00173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发布机构: 正余镇人民政府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4-03 发布日期: 2024-04-03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2024年正余镇重大动物疫病春秋季集中防疫及夏季集中补免行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4年正余镇重大动物疫病春秋季集中防疫及夏季集中补免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 正余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7-02 14:58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村、相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2024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根据国家、省、市、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指导意见(2022-2025年)、《关于印发2024年南通市重大动物疫病春秋季集中防疫及夏季集中补免等行动方案的通知》(通农牧〔2024〕7号)、《2024年南通市海门区重大动物疫病春秋季集中防疫及夏季集中补免行动方案》以及相关政策、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2024年正余镇重大动物疫病春秋季集中防疫及夏季集中补免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通市海门区正余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3日

2024年正余镇重大动物疫病春秋季集中防疫及夏季集中补免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群体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统筹抓好猪瘟、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新城疫等病种的免疫工作。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重点做好布鲁氏菌病、狂犬病等人兽共患病的宣传、防控工作,切实降低流行率,有效防范传播风险。

二、时间安排

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3月中旬开始,4月底结束;夏季集中补免行动7月中旬开始,8月底结束;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9月上旬开始,10月底结束。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总体要求,由镇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强制免疫,落实强制免疫工作任务。

(二)强化宣传,落实责任。各村和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非洲猪瘟和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和落实生产经营者防疫主体责任,加强监管,确保免疫、监测、清洗消毒及生物安全管理等措施落地落实。

为积极响应农业农村部“先打后补”等相关政策号召,2024年度正余镇计划以第三方组织牵头开展村级防疫,在原村级防疫员队伍中通过春秋两季的集中免疫以及夏季集中补免效果、个人意愿询问等筛选适合从事此项工作人员。

镇畜牧兽医服务站负责协助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村级动物防疫技术指导工作和养殖环节强制免疫效果评价采样送样工作,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集中学习和现场指导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每个村级动物防疫员熟练掌握免疫操作技术和台账报表的填写;督促村级防疫员及时报送相关报表;监督检查养殖场(户)履行强制免疫义务情况;根据防疫工作的实际需求采购、领取、发放动物防疫物资,确保防疫用品用具供应充足,不发生大批量浪费。

各规模场户应按照场内免疫程序积极落实好相关疫种的免疫,并做好免疫档案,及时上交疫苗空瓶及破损废弃耳标,同时及时上报免疫信息。

(三)科学免疫,应免尽免。在做好非洲猪瘟生物安全防控措施基础上,监督和指导养殖场(户)切实履行强制免疫主体责任,及时实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村级动物防疫员要对散养畜禽逐场逐户实施免疫,确保除怀孕畜、健康状况异常等情况以外的应免畜禽全部免疫,保证质量。积极组织开展免疫效果监测评估,对漏免、补栏、超过免疫保护期或免疫抗体不达标的进行补免,每次防疫行动结束后以镇为单位形成工作总结,报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加强经费和物资管理。根据区财政局和区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要求落实专项动物防疫经费,保障动物防疫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镇畜牧兽医服务站加强重大动物疫病疫苗、标识等防疫物资管理,结合标识库存量和畜禽养殖量,科学测算需求,统筹计划申报。规范标识领取申报和发放审核,严格按疫苗标识管理发放流程操作,完善台账记录,保证标识从入库、发放到使用有账可查、流向清楚、记录到人。

(五)强化疫病监测,严格疫情信息报送。加强免疫效果监测,对免疫抗体不达标的要及时进行补免,消除隐患。严格疫情举报核查和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可疑重大动物疫情,迅速按程序和相关规定上报,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及时采取防控隔离措施,严防疫情扩散蔓延。

(六)开展“三灭四消”,强化生物安全管理。各村应督促各养殖场在做好日常消毒的基础上,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做好清洗消毒及人员、车辆、物资等的科学管理,并由镇兽医站配合区动物疫病防控中心开展消毒效果评价,确保消毒实效。

(七)开展技术培训,切实加强监督指导。强化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牛结节性皮肤病、炭疽等疫病,狂犬病、布鲁氏菌病等人畜共患病的防控宣传,组织开展防疫技术培训,切实提升兽医工作人员、养殖场(户)等相关环节人员的防疫意识和技术水平。各村委会应加强督查引导,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见效。

(八)及时做好信息报送。各村村级防疫员要按时规范填报集中防疫行动进度表,春防3月12日、秋防9月10日开始每周一16:00前进度周报,夏季分别于7月26日、8月28日前上报中期与期末统计表。联系人:倪华美,联系电话:187957098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