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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海门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苏政办发〔2016〕55号)和《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通政办发〔2016〕91号)要求,细化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较好地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的作用。 |
海门市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作为建设法治政府,提高政府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举措,强势推进。市领导反复强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严格对照相关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和依法行政的要求嵌入日常工作机制中,用信息公开促进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提升行政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全市各行政机关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确定计划安排,引入项目化管理,有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
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要求,政府网站更新更加及时,内容准确性普遍提高,有效发挥了政府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第一平台作用。加强互动交流,市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等12家政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在线访谈”,与网民开展互动交流,宣传惠民政策和举措。不断完善网上信箱、问卷调查、民意征集等网上互动功能,使得一批市民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了解决,许多建议和意见被采纳,形成了政府对公众诉求反应敏捷、渠道畅通、直接开放的回应机制,实现了政府和市民之间的互动,2016年成功办理网民来信3957件,办件答复率98%。 |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知识的宣传、培训,制定年度学习培训计划,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市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围。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对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要说明理由,对来文未提出公开属性建议的,实行退文处理。全面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规范依申请公开接收、审查、处理、答复程序。完善举报投诉办理工作制度,有效履行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监督职责。 |
2016年,全市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府服务热线、微博、微信、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407条。同时,围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积极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
通过网站全面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进一步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全年公开信息6327条。 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已初步建成网上办事大厅,相关审批事项已网上作业运行,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初见成效,惠民政务得到群众认可。 |
通过网站公开了《海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实施方案》《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海门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若干政策文件,进一步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及时公开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 |
推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透明运行,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全年公开公共资源领域配置信息1115条。 通过网站及时公布、更新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涉房、涉车等专业收费清单、中介服务收费目录等。 |
进一步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对低收入农户帮扶结对信息进行公示。开设了扶贫专题,公开各地各部门帮扶动态、任务数、扶贫政策等。 |
进一步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对社会救助家庭获得救助前进行审核公示和审批公示,公开了城乡低保政策、工作程序、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 通过网站及时公开促进就业方面的规划、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定期发布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分析、就业需求、职业供求、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等相关信息。发布各类就业创业信息3768条,公开各项求职、招聘信息和就业创业优惠政策。 通过市政府网站及时公开了《市政府关于城镇棚户区(危旧房)和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海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海门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等政策文件,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项目进度、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明细。 |
加强空气和水环境信息公开,实时公布空气质量和海门市自来水公司长江水厂出厂水水质报告。全文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等信息。 通过网站及时公开了招生及收费有关的政策文件。主动公开学校预决算信息,学生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与勤工俭学的申请等信息。推动医疗机构院务公开,进一步拓宽“三公开”工作内容,及时在市政府网站更新医疗机构目录。每月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和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定期公布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公告。 |
积极推进决策公开,市镇两级政府全面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充分听取公众意见。 进一步强化公开年度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落实情况,明确改进举措,确保执行到位。 政府网站通过开设“海门市预决算公开平台”专题,集中公布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信息。 |
2016年,通过市政府网站等多种渠道对出台的重要政策进行解读,让群众听得懂、能理解、可监督,及时公开《关于规范畜禽养殖管理工作的意见》《2016年海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海门市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办法》《海门市临时生活救助实施办法》等政策文件的解读情况。 建立了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负责处置的区镇和部门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通过在线访谈等形式举办各类政务互动活动。 统筹运用“海门发布”微博微信以及政府公报等形式做好公开工作。 |
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公开工作制度,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明确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做好保密审查,发布前填写《海门市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单》。 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统筹,各区镇、各部门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确定1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 |
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们紧扣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符合实际、富有建设性和前瞻性的建议和意见。会后,交由市政府及职能部门续办的议案1件,建议291件,共涉及主办单位53个,协办单位40个。代表们对市政府及各承办单位办理工作的过程和结果,给予了充分肯定,初次答复满意和基本满意率为96.9%,最终落实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100%。 |
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以来,广大政协委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紧紧围绕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共提出提案264件。264件提案全部办复完毕,提案答复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100%。 |
全市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97件,针对不同情形予以答复。不予公开政府信息4条,均依法办理。市政府对所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检索、复印、邮寄等服务未予收费。全市共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案件2起、行政诉讼案件5起,均依法处理。 |
2017年,海门市将紧紧围绕上级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条例》实施力度,以提高公开质量与实效为着力点,聚焦重点、夯实基础,推动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更广领域、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深入开展。 |
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制定本市贯彻实施意见,整合海门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顶层设计,理顺工作机制,综合考虑、统筹制定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力量配备、保障措施等,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 |
制定全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重大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实现发布、解读、回应三联动,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增进公众对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了解理解、认同协同,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 |
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研究形成信息公开与依法行政良性互动的有效措施。在加强培训上下功夫,开展多层次、多类型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扩大覆盖面,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强化工作督查督办机制,完善工作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建设,加强第三方评估成果运用,落实部门工作责任,为推进信息公开提供坚实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