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作为国家生态市,在生态环境文明建设上有着更高的标准和要求,根据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指标的有关要求,为切实推进我镇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创建工作,经研究,现就2017年度我镇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创建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推进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创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使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好转,生态文明程度得到明显提升。
二、工作目标
以开展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工作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全民环保意识,积极有效地推进城镇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优化我镇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促进我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稳步协调发展,确保2017年11月底前达到省市下发的创建标准,顺利通过上级验收。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创建工作,推进该项工作的扎实开展,特成立海永镇2017年度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创建工作办公室。 组长:顾健(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范钰桦(副镇长) 成员:胡天颖(农业服务中心)、张洪飞(环保办)、宋家驹(畜牧兽医站)、陈银波 陈独伊(农经服务中心)、江慧卫(水利站)、龚军华(规划办)、黄英(保洁中心)、范兵(自来水厂)、黄凡(效能办)。 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工作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农业服务中心。 办公室主任:胡天颖 办公室工作人员:张洪飞、宋家驹 创建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中的各项工作,协调解决创建中的各种矛盾。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市委市政府继续把生态创建列为“三个文明”考核“一票否决”指标,因此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创建工作事关我镇能否在2017年度全面跻身“全市综合先进乡镇”行列,各部门、各单位工作人员务必高度重视创建工作,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切实将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2、广泛宣传。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创建工作涉及面广,离不开广大群众的广泛支持和参与,为此,我们要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工具,大力宣传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形成保护环境的浓厚社会氛围,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创建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3、注重实效。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创建的过程是一个建设的过程,我们要把创建工作作为提升海永形象、改善投资环境、提高老百姓生活质量的重要抓手,全力推进海永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创建工作中要完善台账资料、突出工作重点,确保考核达标。各部门要认真分析研究省下发的创建标准及考核细则,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指标任务。日常工作中注意台账资料的整理收集,10月底前汇总到创建工作办公室,并按期进行申报,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4、协调配合。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工作面广量大,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各部门要团结协助,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创建工作全面落到实处。
5、落实责任。依据《2017年度海永镇绩效考核办法》,镇党委、政府把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创建工作列入部门及个人日常和年终考核。
五、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3月至2018年4月
1、召开领导组工作会议,制定创建工作方案。
2、掌握各项考核指标体系,对照考核指标开展自查找出薄弱环节。
3、召开全镇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会议,部署创建工作,分解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4、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各部门、村、大队围绕创建工作主题,开展宣传和动员工作,为整个创建工作打下基础。
(二)工作落实阶段:2018年4月至9月 各部门对照海门市发下的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考核指标要求,制定工作计划,采取有效措施,按照时间节点,高效优质完成各项软硬件建设工作。
(三)自查自纠阶段:2018年9月至10月 各部门对照创建标准进行自查,对不符合指标要求的要及时整改,使各项指标达到要求,确保创建工作顺利通过验收。
(四)申报迎检阶段:2018年10月至验收前 将有关资料证明材料、总结、技术报告按程序向海门市环保局申报。在申报迎检期间,各部门按各自的工作任务做好加强和巩固工作,确保验收小组验收期间各项指标的达标。
(五)总结阶段:省专家验收小组通过验收之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