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落实今年市政府提出的秸秆禁烧禁抛、综合利用工作目标,切实抓好夏收夏种、秋收秋种期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及禁烧工作,进一步改善我镇环境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政府提出的秸秆禁烧禁抛要求为目标,坚持秸秆禁烧禁抛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清查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实行综合监管,把秸秆禁烧禁抛作为一项政治任务,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为海永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二、工作目标
2019年秸秆禁烧禁抛工作,从5月20日起到6月30日、10月20日起到11月30日结束,在全镇范围内坚持实现农作物秸秆做到综合利用。首先,各村选择5个以上堆放点,让农户就近堆放,然后集中运到滨江小区北侧集中堆放点,环卫所派专人负责开门关门。同时把路边、地边、村边、渠边积存的农作物秸秆做到全面清理,消除焚烧乱抛隐患,确保全镇在禁烧禁抛期间“不着一把火,不黑一块田,不乱抛一处秸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
各村(社区)要把秸秆禁烧禁抛工作及时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强对秸秆禁烧禁抛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抓紧制定禁烧禁抛工作方案,部署开展禁烧禁抛工作。将秸秆禁烧禁抛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和日报具体责任人名单于5月14日前报镇秸秆禁烧禁抛办公室。
今年的秸秆禁烧禁抛要求严,范围覆盖广,不留死角死面,5月20日至6月30日、10月20日至11月30日之间必须实行全面禁烧禁抛。按照“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各包村负责人为本辖区秸秆禁烧禁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总责。要全力以赴,亲临工作一线,及时处理有关问题,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焚烧乱抛秸秆现象。
(二)强化部门联动,严格监督管理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履行各自的职能,切实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协调配合,健全禁烧禁抛工作制度,完善禁烧禁抛措施,努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农户自觉禁烧禁抛、社会广泛监督的工作格局。
(三)严格监督考核,落实责任追究
禁烧禁抛期间,镇督查组、镇效能办将对各村禁烧禁抛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
各村要加大对禁烧禁抛工作措施的落实力度,划片包干,责任到人,强化奖惩,确保禁烧禁抛工作责任的全面落实。要做到宣传到田头、督查到田头、处理问题在田头。对出现点火、冒烟、焚烧乱抛秸秆的现象严肃处理,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处理一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