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海永镇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深入开展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卓有成效,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举措和成效
(一)推进行政机关依法高效履职
1.落实行政执法制度。一是要求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具备执法资格,今年办理行政执法证1本,本镇执法人员皆持证上岗,具备执法资质。二是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政府及各部门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责,依法作出决定,今年未发生不作为或越权行政的情况,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
2.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多部门联动组织开展宪法宣传、民法典学习、法治文艺下乡、禁毒反邪教宣传等活动,号召党员干部带头学法,自觉守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丰富普法载体,推进普法全覆盖。今年以来共开展法律宣传2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3500余份。
(二)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执法全过程记录,明确规定执法人员要求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配齐法制审核人员,加强执法监督,减少执法风险。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积极参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研究、咨询和论证,提供建设性的法律意见和建议,杜绝行政执法过程中违法问题的发生。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健全依法决策制度和风险评估机制,提高行政决策科学水平。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集体研究决策机制。重大事项行政决策由镇政府领导会议研究审议,涉及民生事项充分听取广大群众意见,在合同审查、决策审议、行政诉讼等方面听取律师建议,做到科学决策。政府法律顾问积极参与,在合同审查、决策审议、风险评估、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个各方面,听取法律顾问专业化建议,确保工作的合法性、民主性。法律顾问和司法所共同做好合同审查工作,今年共计完成合同审查55份。
(四)依法应对重大突发事件
海永镇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运用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积极发挥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的作用。统一受理群众反映的矛盾纠纷、信访诉求、法律援助、法规咨询等事项,由相关部门及时办理和答复。收集日报、周报、月报,形成社会治理研判工作专报,将汇聚的内容分门别类,提取已化解或待化解的具有重大价值的矛盾纠纷信息、群体性纠纷信息等,然后在研判分析会议中重点解决,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五)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配齐配强村居调委会人员,增强调解力量,积极发挥村居法律明白人和网格员的作用,配合化解矛盾纠纷。发挥村居法律顾问的作用,让专业人士参与解决村居矛盾化解。健全矛盾纠纷信息网络,完善信息收集、报送分析和矛盾纠纷信息反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2024年,我镇共调解矛盾纠纷50余件。强化了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让群众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
(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坚持“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发挥司法所在行政执法监督协调作用,对执法程序、适用法律、处罚标准等一系列内容开展监督,对监督的情况记录在册,并实行监督后“回头看”。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在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将各部门重点工作、需要公示的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要求各村公开栏同步公示,真正做到公开透明。要求各执法部门,公开办事程序和要求,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并按照公开内容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七)积极推进毗邻法治建设
海永镇致力于毗邻法治建设,坚持“依法、自主、合作、互惠”的工作原则,积极推进毗邻地区平安法治建设,在崇启海调解一体化发展工作机制下,海永镇积极与崇明、启隆等毗邻乡镇开展业务交流合作,今年共计开展培训、宣传等活动共计5次,有利地推动了崇启海地区安全稳定。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海永镇党委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海永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始终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当作一项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工作来抓,统筹做好全镇法治各项重点工作。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强化抓法治就是抓经济发展、抓法治就是抓公平正义、抓法治就是抓和谐稳定的意识。坚持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平时教育机关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三、存在不足和原因
海永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行政执法水平有所提高,人员配备力量增强。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薄弱,面对新业态新形势时,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宣传力度不足,在群众中知晓率不高。
四、下一年度安排
(一)工作机制持续完善。规范执法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考核,激励执法人员责任感和进取心。
(二)队伍建设持续加强。深化持续抓好干部学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执政的力量,持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树立良好的法治政府形象。
(三)普法形式持续创新。切实加强法治宣传氛围的营造,针对不懂群体,制定不同的宣传策略,努力构建普法新格局。紧紧抓住群众的普法教育不放松,重点农村普法,努力消除盲区,以事实教育群众,提高群众的参与度,提高群众对法律的信任度。
南通市海门区海永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