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海门区重点行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3-04 14:08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区镇(街道)党(工)委、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办局,区各委办局,区各人民团体和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南通市海门区重点行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工作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南通市海门区委办公室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23日

南通市海门区重点行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工作方案

关于《南通市海门区重点行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根据《省政府关于推进绿色产业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20〕28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产业强链”三年工作计划(2021-2023年)》(苏政办发〔2020〕82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南通市关于加大污染减排力度推进重点行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通办〔2021〕59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污染减排力度,扎实推进纺织印染、装备制造、船舶海工等六个重点行业绿色发展,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以推动海门高质量发展为导向,推进重点行业转型升级,培育产业绿色发展优势,拓展产业绿色发展新路径、新空间,完善产业绿色发展的体制机制,为勇当全省“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领跑者,奋力开拓“强富美高”新境界提供坚强保障。

二、基本原则

——实事求是,稳步推进。从解决产业绿色发展的突出矛盾入手,强化源头治理,推进重点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合理制定近、远期目标。

——对标先进,规划先行。新建企业准入门槛对标国内领先,现有企业转型升级对标苏南。制定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发展规划,加快构建具有南通特色的产业发展模式。

——改造存量,优化增量。加快现有产业改造升级,构建低效产业退出机制;优化空间布局,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培育行业核心竞争力。

——改革引领,创新驱动。坚持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并进,一手抓绿色技术,一手抓绿色体制,有效提升产业发展质量。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经济杠杆和市场调节手段,发挥政府产业培育引导作用,激发践行绿色发展动力。

三、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3年,产业结构明显优化,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升,产业链耦合共生、资源能源高效利用的绿色低碳循环体系初步建立,绿色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逐步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减少,能耗大幅下降,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碳排放强度合理优化,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传统行业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升。进一步提升传统行业规范化建设水平,改进工艺技术,更新设备装置,提高污染防治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腾退土地资源,树立一批行业转型标杆企业。

——新兴产业空间布局规划更加合理。引进一批清洁生产水平更高、产业链耦合共生更紧密的项目,形成产业绿色发展集群,实现沿江向沿海转移、主城区向郊区转移、由分散到集中的空间布局。

——资源能源利用水平更加集约高效。重点行业单位产值能耗、水耗、物耗及污染物排放水平持续下降,单位产值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合理优化。调整优化热电联产规划与布局。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充分利用丰富的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建设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系统。

——绿色产业发展体制机制日益健全。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等市场化交易制度更加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迈上新台阶。

到2030年,产业绿色发展成为海门高质量发展“沧桑巨变”的重要组成部分,形成一批经济效益更突出、资源利用更高效的产业集群,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持续走在全市前列。

(二)分行业目标

1.纺织印染。新建含印染工段项目,废水排放强度≤10.4吨/万元,综合能耗符合《印染行业规范条件》(2017版),工艺、装备、清洁生产水平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现有含印染工段的企业应以废水排放强度≤18.9吨/万元,综合能耗符合《印染行业规范条件》(2017版)为目标限期提标改造,2023年底整治不达标企业全部退出到位。

2.装备制造。综合能耗应符合《机械工业工程节能设计规范》(GB50910-2013);铸造企业冶炼工序能耗应符合《铸造企业规范条件》(T/CFA 0310021–2019)、综合能耗符合《铸造企业清洁生产综合评价方法》(JB/T 11995-2014)。禁止引进纯电镀项目(为本地产业配套的“绿岛”类项目除外);禁止引入涉及含氰电镀、含氰沉锌工艺的项目。加快推进海门港新区完成 “绿岛”示范园区配套建设,现有园区外含涉重电镀工序企业完成限期整改或搬入“绿岛”,加强涉重企业管理,淘汰全区落后电镀企业,淘汰能耗不符合清洁生产标准的铸造企业。

3. 电子信息。电子器件制造业综合能耗应符合《电子器件(半导体芯片)制造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Ⅱ级基准值要求,通信设备制造、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综合能耗符合《电子信息行业节能减排先进适用技术指南》要求,废水排放强度≤4吨/万元,工艺、装备、清洁生产水平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鼓励重点排放企业开展中水回用示范工程。2023年底前,废水排放强度≥10吨/万元的企业废水排放量削减60%以上。

4. 船舶海工。企业生产工艺、装备、清洁生产水平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以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强度≤1.5kg/万元、颗粒物排放强度≤0.5kg/万元为标准,推进船舶企业完成提标改造,2023年底前整治不达标的企业退出到位。

5. 非金属矿物制品。水泥制品类企业外购熟料可比水泥综合能耗准入值符合《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16780-2012)要求,玻璃制品类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定值应符合《玻璃和铸石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340-2019)。炭素制品类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定值应符合《炭素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370-2017)。严禁违规新增水泥、砖瓦建材等高耗能、高排放的非金属矿物制品行业产能。根据清洁生产标准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开展水泥、建材和玻璃制品等行业分级整治、提标改造,对重点企业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力争将玻璃制品、建材、水泥等行业的污染物排放和综合能耗、电耗等细分项提升至清洁生产Ⅰ级基准值,工艺、装备水平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对建材行业进行深入整顿,全面清理规模以下隧道窑生产线和人造板加工生产线,2023年底完成整顿工作。

6.生物医药。立足海门生物医药产业基础,重点支持药品、高端医疗器械、先进制药装备及材料、数字化医疗(医药)等领域。推动生物医药企业绿色发展。开展循环化改造,组织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大力推行绿色制造,创建一批低能耗、低排放的绿色示范工厂,创建绿色园区,打造绿色生物医药供应链,建立生态安全、低碳循环的生物医药产业绿色发展模式。新建生物医药类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应基本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上述新建项目投资强度、亩均税收等指标,按照《南通市关于加大污染减排力度推进重点行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通办〔2021〕59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试行)》(通政办发〔2022〕1号)及《海门区产业项目质量综合评估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执行,由项目办联合相关部门进行评估审定后予以实施。

四、主要任务

(一)优化空间布局

严格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突出沿江向沿海布局、区外分散向园区集聚的总体方向。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2021年底完成编制海门区“三线一单”研究报告,细化管控单元及行业准入条件,建立重点产业项目准入机制,优化重点产业空间格局,协调江海河关系,加大生态保护力度,凸显江海生态资源特色。综合考量不同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兼顾不同领域和行业发展特点,注重差异化发展,引导不同区域打造特色产业园区,2022年6月前各重点管控单元结合自身定位形成具有特色的规划环评并完成评审。引导建设涉重“绿岛”示范园区,园区外涉重电镀全部整改或搬入“绿岛”。

(二)推进低碳发展

制定碳达峰实施方案,严格控制碳排放增量,完善能耗双控制度,将碳排放强度目标任务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确保完成南通下达的指标任务。强化节能审查制度,提升新上项目能效水平。加大节能管理力度,提高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效率。完善能耗双控考核,推动能耗强度持续降低。将电力、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项目环评作为碳评试点,增加碳排放评价章节,推动碳达峰、碳中和要求与环境影响评价有机结合。加大散煤治理力度,开展涉VOCs企业集群排查整治,推进重点行业工业炉窑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或深度治理、清洁能源替代。完善碳监测能力,进一步提升碳监测水平。开展碳排放统计工作,尝试在园区试点开展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统计、监测、报告、评估。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加快碳市场建设,降低经济的碳强度。

(三)创建生态园区

推动园区产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引导省级以上园区重点打造1~2个特色主导产业、1~2个新兴产业。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动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搭建资源共享、废物处理公共平台,提高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推动园区基础公共设施共建共享、能源梯级利用、资源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安全处置等。因地制宜布局污水资源化利用设施,提高水重复利用率。

(四)打造绿色产业

实施新兴产业培育工程,重点培育生物医药和高端医疗器械、智能装备产业等种子产业。围绕海上风能、高效光伏制造、智能电网、储能、生物能源、智能汽车等重点领域,培育一批引领绿色产业发展的新能源装备制造领军企业。结合海门实际,在纺织印染、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船舶海工、非金属矿物制品、生物医药等6个行业,开展海门区污染减排暨重点行业绿色发展研究。排查制定“一企一策”以及分批次的目标任务,优化升级原有产业。

(五)强制清洁生产

在重点行业现有企业全面推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广节水技术,改进生产工艺,降低能耗、减少污染排放。鼓励集成电路封装、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等重点排放企业开展中水回用示范工程,力争将非金属传统行业环境绩效提升至清洁生产Ⅰ级标准。将国际国内清洁生产一流标准作为新项目招引、落户的关键因素。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分类实施关停取缔、整改提升。

(六)严守准入门槛

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及江苏省实施细则、国家生态保护红线及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落实“三线一单”管控方案、管控单元及行业准入条件及重点产业项目准入机制。强化项目可研、环评、安评、能评、稳评等许可(备案)联动,严控高能耗高排放建设、严禁高污染不安全项目落地。

(七)鼓励科技创新

健全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实施“揭榜挂帅”攻坚计划项目,支持联合攻关。培育科技创新企业,强化平台载体建设,深化开放合作创新,广聚创新创业人才,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强节能降耗、清洁生产、污染治理、循环利用等领域的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大力推进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增强创新储备,提升创新全链条支撑能力,为实现重大创新突破、培育高端产业奠定重要基础。

(八)构建绿色供应链

加快建设绿色制造体系,实施一批绿色制造示范项目,打造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绿色工厂和绿色供应链。鼓励企业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实施绿色采购、打造绿色制造工艺、推行绿色包装、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行业协会通过制定规范、咨询服务、行业自律等方式提高行业供应链绿色化水平。

(九)强化绿色信用

进一步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标准,优化环保示范性企事业单位评价体系,不断扩大参评企业范围,有效发挥绿色信贷约束机制,以企业环境信用倒逼企业环保自觉、提升环境管理水平。推广“环保脸谱”体系建设与运用。积极探索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等领域运用评级结果。扩大环保信用信息的流动范围,挖掘应用价值,引导市场监管、海关等部门对环境信用好的企业激励扶持。积极拓展证券、保险等部门的参与,以环保信用评级为平台,更好地拓展绿色金融工作。

(十)制定绿色标准

推进纳入“三线一单”管控单元的各工业园区(集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管理,提高生态环境精细化监管水平,强化源头管控和末端污染治理。从严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快实施重点行业超低、超净排放改造。强化环评审批与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与排污许可制度的衔接,将有限的环境要素资源向绿色友好产业倾斜。鼓励探索环境管家、绿色联盟、第三方环境服务等创新发展模式,推广绿色整体服务和全过程服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南通市海门区重点行业绿色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海门生态环境局。六大重点行业绿色发展分别由区各牵头责任部门指导督促:区发改委牵头负责纺织印染、装备制造、船舶海工、非金属矿物制品,区科技局牵头负责电子信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区发改委联合负责生物医药。各区镇落实属地责任,负责具体推进。

(二)科学制定规划。区各牵头责任部门要细化工作计划,建立部门合作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桥梁纽带作用,协同推进重点任务落实。优化调整产业布局,推动工业园区(集中区)空间再造,腾退低效用地,盘活土地资源、招引优质项目。

(三)完善评估体系。各责任牵头部门要进一步强化产业绿色发展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将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各地转型升级腾出的排污权40%由南通市有偿储备,60%由海门区有偿储备,海门储备的排污权优先用于转型升级腾出排污权的地区。

(四)加强金融服务。全面落实资源综合利用、节能节水及环保(专用)装备等领域财税支持政策。继续利用财政资金和预算内投资支持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强弱项、绿色环保产业发展、能源高效利用、资源循环利用等。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融资。进一步健全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等交易机制。

(五)优化营商环境。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和“不见面审批”要求,建立畅通绿色通道,及时高效办理各项审批手续。按照节约、集约的原则,切实提高资源要素的配置效率。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在重大项目符合规划、自然资源、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积极支持保障所需资源要素。

(六)强化宣传引导。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公益性的宣传活动,大力传播绿色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公益组织、行业协会、产业联盟、舆论监督等的积极作用,引导企业转型升级,为绿色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南通市海门区重点行业绿色发展任务分解表


附件

南通市海门区重点行业绿色发展任务分解表

分类

序号

任务内容

责任单位

进度安排

优化空间布局

1

全面深化“三线一单”管控方案、细化管控单元及行业准入条件,建立重点产业项目准入机制,优化产业发展。

生态环境局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各区镇

2022年初

2

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优化重点产业空间格局;协调江海河关系,加大生态保护力度,凸显江海生态资源特色,建设品质优良的长江口生态区;综合考量不同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兼顾不同领域和行业发展特点,注重差异化发展,形成具有园区特色的规划,并完成规划环评。

2022年6月底前

3

引导建设涉重“绿岛”示范园区,园区外涉重电镀全部整改或搬入“绿岛”。

持续推进

推进低碳发展

1

制定碳达峰实施方案。

发改委

生态环境局

行政审批局

各区镇

2022年底前形成达峰方案,后期持续推进

2

电力、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项目环评作为碳评试点,增加碳排放评价章节,推动碳达峰、碳中和要求与环境影响评价有机结合。

持续推进

3

优化能源结构,减少煤炭消费比重。加大散煤治理力度,开展涉VOCs企业集群排查整治,推进重点行业工业炉窑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或深度治理、清洁能源替代。完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加快碳市场建设,降低经济的碳强度。

持续推进

4

完善能耗双控制度,强化节能审查制度,提升新上项目能效水平。加大节能管理力度,提高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效率。完善能耗双控考核,推动能耗强度持续降低。

持续推进

5

完善碳监测能力,进一步提升碳监测水平。开展碳排放统计工作,尝试在园区试点开展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统计、监测、报告、评估。

持续推进

建设生态园区

1

推动园区产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引导省级以上园区重点打造1—2个特色主导产业、1—2个新兴产业。

发改委

生态环境局

商务局

住建局

科技局

各区镇

2022年底前

2

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动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加大开发区、三厂工业园区、海门港新区等地污水处理能力,搭建资源共享、废物处理公共平台,提高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效率。

持续推进

3

推动园区基础公共设施共建共享、能源梯级利用、资源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安全处置等。因地制宜布局污水资源化利用设施,探索采取污水处理厂尾水用于钢铁行业等方式提高水重复利用率。

持续推进

打造绿色产业

1

实施新兴产业培育工程,重点培育生物医药和高端医疗器械、智能装备产业等种子产业。

发改委

市场监督管理局

科技局

商务局

各区镇

持续推进

2

围绕海上风能、高效光伏制造、智能电网、储能、生物能源、智能汽车等重点领域,培育一批引领绿色产业发展的新能源装备制造领军企业。

持续推进

3

在纺织印染、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船舶海工、非金属矿物制品、生物医药等6个行业,开展海门区污染减排暨重点行业绿色发展研究。

2022年6月底前

4

全区重点行业企业摸底排查,通过排查制定“一企一策”以及分批次的目标任务。

2022年6月底前完成任务制定,2022年底前完成50%整治任务,2023年底前完成全部整治任务。

强制清洁生产

1

在重点行业现有企业全面推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广节水技术,改进生产工艺,降低能耗、减少污染排放。

发改委

生态环境局

行政审批局

各区镇

持续推进

2

鼓励集成电路封装、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等重点排放企业开展中水回用示范工程,力争将非金属传统行业环境绩效提升至清洁生产Ⅰ级标准。

2022—2023年

3

将国际国内清洁生产一流标准作为新项目招引、落户、审批的关键因素。

持续推进

4

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分类实施关停取缔、整改提升。

持续推进

严守准入门槛

1

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及江苏省实施细则、国家生态保护红线及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落实“三线一单”管控方案、管控单元及行业准入条件及重点产业项目准入机制。

发改委

科技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审批局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生态环境局

各区镇

持续推进

2

强化项目可研、环评、安评、能评、稳评等许可(备案)联动,严控高能耗高排放建设、严禁高污染不安全项目落地。

持续推进

鼓励科技创新

1

健全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实施“揭榜挂帅”攻坚计划项目,支持联合攻关。培育科技创新企业,强化平台载体建设,深化开放合作创新,广聚创新创业人才,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科技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区镇

持续推进

2

加强节能降耗、清洁生产、污染治理、循环利用等领域的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大力推进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增强创新储备,提升创新全链条支撑能力,为实现重大创新突破,培育高端产业奠定重要基础。

持续推进

构建绿色供应链

1

加快建设绿色制造体系,实施一批绿色制造示范项目,打造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绿色工厂和绿色供应链。

发改委

科技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区镇

2023年底前

2

鼓励企业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实施绿色采购、打造绿色制造工艺、推行绿色包装、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

持续推进

3

鼓励行业协会通过制定规范、咨询服务、行业自律等方式提高行业供应链绿色化水平。

持续推进

强化绿色信用

1

进一步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标准,优化环保示范性企事业单位评价体系,不断扩大参评企业范围,有效发挥绿色信贷约束机制,以企业环境信用倒逼企业环保自觉、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生态环境局

2022年6月底前完善评价标准,并持续推进

2

推广“环保脸谱”体系建设与运用。

2022年6月底前

3

积极探索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等领域运用评级结果。扩大环保信用信息的流动范围,挖掘应用价值,引导市场监管、海关等部门对环境信用好的企业激励扶持。积极拓展证券、保险等部门的参与,以环保信用评级为平台,更好地拓展绿色金融工作。

持续推进

制定绿色标准

1

推进纳入“三线一单”管控单元的各级各类工业园区(集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管理,提高生态环境精细化监管水平,强化源头管控和末端污染治理。

生态环境局

各区镇

2023年底前

2

从严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快实施重点行业超低、超净排放改造。

持续推进

3

强化环评审批与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与排污许可制度的衔接。

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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