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2021海门两会 > 两会报告

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来源: 海门日报 发布时间:2021-02-02 字体:[ ]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把服务“六稳”“六保”作为检察履职最重要使命,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监督职能,为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应有的司法保障。院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被最高检表彰为“检察听证互联网直播试点单位”。

坚持服务大局和保障发展,彰显责任担当

服务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对妨害疫情防控犯罪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从严从快办理5件5人。出台《疫情防控期间服务民营企业的意见》,检察长驻企团下沉联系15家规模以上企业。全员投入联防联控,攻坚期平均每天选派50名干警支援悦来、三厂等重点区域,累计防疫时间超1万小时。

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对犯罪情节轻微、认罪认罚的民营企业人员不捕不诉6人,提出适用缓刑量刑建议20人。针对某企业入沪猪肉安全不达标问题,主动对接上海检察机关,引导企业精准整改并顺利复工,获沪苏两地检察院主要领导充分肯定。

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起诉涉众型经济犯罪19件78人,有力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全方位对接上海助力“长江大保护”,联合上海宝山、崇明和江苏太仓、启东检察院成立协作联盟,办理的白茆沙案件入选最高检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案例。疫情期间跨省云救助一名因案致贫被害人家属15万元,获区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认真履行刑事检察职能,积极推进平安海门建设

打好扫黑除恶收官战。三年来,共起诉涉恶案件9件67人,所办案件全部清结。坚持“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检察环节改变案件定性4件,均获法院判决采纳。深入开展“打财断血”,发出检察函3份,提出财产刑量刑建议7件。集中整治“套路贷”、征地拆迁等领域涉黑涉恶突出问题,让城市更安宁、群众更安乐。

严惩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刑事犯罪。坚决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172件278人,提起公诉623件994人。办理了王某某等27人“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案、任某某等40人组织卖淫案、“全网通缉”的宝马男飙车案等一批重大有影响案件。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从严从快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9件20人。联合五部门建立特定场所监管联动制度,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与处置干预机制。创新开展“法治进校园”,实现法治教育全覆盖,持续落实最高检1号检察建议。精准帮教罪错未成年人,相关做法被《检察日报》报道。

主动参与社会治理,放大检察办案社会效果

积极回应司法诉求。办理各类信访件192件,对收到的群众来信和网络信访,确保件件有回复、件件有答复。院领导主动包案,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开展稳控化解工作,持续了6年的信访积案得以圆满解决。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设立刑事和解室,有效修复社会关系。

把公益诉讼工作融入社会治理。针对市场、超市售卖的部分豆芽抗生素超标,向职能部门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推动开展“食安利剑2020”专项治理。对6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判令支付惩罚性赔偿金200余万元,震慑效果显著。落实《长江十年禁渔计划》,守护“生态绿”。

实施“网格+检格”融合行动。持续深化“三官一律进网格”,80名检察干警“一人多格”对接1141个网格,以点带面打造覆盖全区的“检格”。积极将不起诉宣告、行政争议化解听证、公益诉讼线索搜集等办案工作融入网格,实现检察服务与网格化治理深度融合。

深耕法律监督主业,维护司法公正公信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不批准逮捕41件75人,不起诉58件68人。对各类刑事案件监督立案21人,监督撤案21人,发出书面纠正违法28件。切实履行主导责任,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到92.18%,对被告人无正当理由上诉的,依法提出抗诉5件,促使被告人全部撤回上诉,有力维护法律严肃性。

开展刑事执行监督。抓好刑罚执行及监管活动监督,发出书面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49件。组织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执法检查,监督收监6人。开展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基本养老金专项监督,建议职能部门对63名服刑人员依法追缴26万余元。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持续关注“套路贷”等刑民交叉案件,深挖民事虚假线索18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2件,严厉打击虚假诉讼。健全以“精准化”为导向的行政诉讼监督机制,提出行政审判活动监督及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检察建议9件,推动规范执法。

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

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动权。积极配合市检察院党组巡察工作,高度重视巡察整改的“后半篇文章”。开展党建共建,与海门港新区基层村支部结对“红色联盟”。加强党建阵地建设,在政法部门率先建成市级政治建设教育馆。院机关党委获评全区先进基层党组织。

突出司法能力建设。出台司法办案审核办法,完善法律文书三级审核,做到“放权不放任”,“案-件比”降至1.36。创新小课堂“融培训”,打造“专办+专研”专业化办案团队,推动办案质效和司法能力双提升。2名干警因网信工作突出获最高检、省检察院表彰,集体和个人共获得市级以上表彰或荣誉称号27项。

落实全面从严治检。坚持“严”的主基调,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践运用。构建具有检察职业特点的“嵌入式”监督机制,派驻纪检监察、检务督察、案件评查一体推进。深入开展正风肃纪,整治“庸懒散慢拖”,发出廉政工作提醒17次,约谈18人,以严管实现厚爱。


  2021年工作展望

区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各级政法工作会议和检察长会议要求,积极落实海门区委全会的决策部署和海门区“十四五”总体规划,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向“全省‘五好’、全国先进”目标奋力迈进,为海门勇当“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领跑者提供有力检察保障。

以更高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以更实举措服务中心工作

以更大力度深化法律监督以更严标准打造检察铁军

累计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