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门市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区、镇党(工)委、政府(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市各人民团体和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海门市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并报市委、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中共海门市委办公室 海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9日
海办[2019]76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门市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