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区农村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驾驶员的公告
来源: 南通市海门区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7-11 09:28 累计次数: 字体:[ ]

南通市海门区农村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招聘工作由服务中心主管部门南通市海门区城市管理局组织实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南通市海门区农村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驾驶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吃苦耐劳精神,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及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能适应岗位作息时间安排,服从岗位调配。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5)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具有其它不适合从事驾驶员岗位工作情形的,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16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南通市海门区北海东路1号(海门区城市管理局环卫管理科202办公室),联系电话:0513-68905115,联系人:倪峰。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者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并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2)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南通市海门区农村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驾驶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及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如机动车驾驶证、近一年驾驶证违章扣分情况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5.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6.资格审查。南通市海门区农村环境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imen.gov.cn,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城市管理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下同)公告。

7.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携带身份证到南通市海门区城市管理局202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具体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由南通市海门区农村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依据考试工作方案组织实施。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对象:通过资格复审并领取准考证的人员。

2.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对象: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2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2倍的按实确定。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等。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30%、面试70%比例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在考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考试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若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进行加试,取加试分数高者)。体检名单在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由区城管局会同区法院、区公安局、区信访局开展联合审签。具体审查内容:区城管局审查有无不适合从事驾驶员工作情形,区法院审查有无失信行为,区公安局审查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区信访局审查本人及直系亲属有无非法上访行为。

六、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经集体研究后在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考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若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进行加试,取加试分数高者):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手续办结后不再递补。

八、工资待遇

人员经录用后,试用期为一个月,正式录用后,由第三方劳务公司代理签订合同。年终根据工作实绩发放考核奖,达到绩效考核要求的,工资待遇(包含五险一金)及年终考核奖总报酬7万元左右。

九、其他事项

报名者一旦被录取,须按规定时间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附件:1.南通市海门区农村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驾驶员岗位表

    2.南通市海门区农村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驾驶员报名登记表

南通市海门区农村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2025年7月11日

附件1:南通市海门区农村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驾驶员岗位表.xlsx

附件2:南通市海门区农村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驾驶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