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现将《原海门兆丰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原海门兆丰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委托单位: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局
调查单位: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钻探单位:江苏中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江苏正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江苏中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海门兆丰化工有限公司地块位于海门青龙化工园区,南侧为奥顿开林(江苏)化工有限公司、北至青化河、西侧为海门市禾丰化学肥料有限公司、东侧为海门市达源水务有限公司,占地面积22400平方米。该公司2002年建成后,主要生产四聚乙醛、邻苯基苯酚、芝麻酚和亚甲基双甲基萘磺酸钠(3000吨/年40%MF溶液、7000吨/年96%MF固体),2019年4月份停产。后期拟规划为绿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等相关导则和指南要求,本调查地块共布设土壤采样点6个土壤点位和2个地下水点位;此外,在本次调查地块东侧未利用地布设1个水土共用清洁对照点,土壤采样深度为4.5m;地下水监测井深度为4.5m。
调查结果显示,海门兆丰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样品检测指标含量均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样品检测指标均不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石油类不超过标准参考值。地块满足规划用地(第二类用地——绿地)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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