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区三厂街道青龙园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来源: 三厂工业园区 发布时间:2022-07-22 09:05 累计次数: 字体:[ ]

南通市海门区三厂街道青龙园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规划概述

规划名称:南通市海门区三厂街道青龙园区开发建设规划

规划范围:北至沿江公路、青化河,西至青龙河,南至青化路、沿江江堤,东至水务公司东侧,规划总面积约为1.17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22-2035年,基准年为2021年。

产业定位:三厂街道青龙园区主导产业为:先进装备制造业、电子新材料、医药制造、食品制造等。

二、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根据2021年南通市海门区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海门全区环境空气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青龙园区所在区域为达标区。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补充监测结果,监测期间氟化物的监测值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氨气、氯化氢、硫化氢、甲醇、甲苯和二甲苯的监测值均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新扩改建项目厂界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监测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非甲烷总烃浓度限值标准要求,特征因子铬酸雾、DMF均未检出,监测期间各监测点位所测各项大气污染物指标均符合相应浓度限值标准要求。

(2)地表水环境: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青化河、长江近岸水体各监测断面环境质量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要求。长江江苏段中泓水体各监测断面环境质量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II类水质标准要求。

(3)地下水环境:根据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各监测点位所测各项指标监测值均可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标准要求。

(4)声环境:根据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各监测点位的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相应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5)土壤环境:根据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T1-T3点位各项指标监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T4点位各项指标监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风险筛选值。

(6)底泥:根据底泥环境现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海门市东洲水处理有限公司和光大水务(海门)有限公司排口处底泥中所测各项监测项目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对应土壤污染筛选值要求。

三、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1)大气环境:根据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规划期末园区主要大气污染物SO2、NO2、PM10的保证率日平均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符合二类区环境质量标准;特征污染物VOCs、氨、硫化氢、甲醇、甲苯、二甲苯、HCl、硫酸雾、DMF、铬酸雾、氟化物对区域及周边大气环境的浓度贡献值叠加现状监测值后,均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要求,不会改变周边的大气环境功能,对区域内大气污染物的影响可接受。

(2)地表水环境:规划青化河以北、望江南路以西区域废水接入南通市海门东洲水处理有限公司,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的一级A标准,最终排放至长江。青龙园区位于南通市海门东洲水处理有限公司服务范围内,根据地表水源强估算,规划期末青化河以北、望江南路以西区域废水接管量在南通市海门东洲水处理有限公司总量平衡范围内,故青化河以北、望江南路以西区域废水接管可行。

规划青化河以南区域废水、青化河以北、望江南路以东区域废水接入光大水务(海门)有限公司进行集中处理,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的一级A标准,最终排放至长江。根据地表水源强估算,规划期末青化河以南区域废水、青化河以北、望江南路以东区域废水接管量在光大水务(海门)有限公司总量平衡范围内,光大水务(海门)有限公司能够满足青化河以南区域废水、青化河以北、望江南路以东区域废水的接管要求。

(3)地下水环境:根据地下水环境预测结果,在南通申海工业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池防渗层发生开裂、老化等现象造成污水在无防渗条件的情况下(非正常工况),会在厂区及周边一定范围内污染地下水;污染物浓度随时间变化过程显示:非正常工况下,污染物运移范围较大。运行7300天后,污水处理站中污染物最大运移距离是40m,可能会影响到周边河流水质,因此集中区应加强日常监管,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4)声环境:根据声环境预测结果,青龙园区规划期末声环境质量可满足功能区要求,但园区应采取优化布局,加强对交通、工业生产、施工等噪声源的控制和监督等措施预防声环境污染,保证区内办公功能不受干扰。

(5)土壤环境:园区建成地块的工业企业在正常情况下对土壤环境基本无影响。只有当区内企业所使用的有毒有害原辅材料发生泄漏的情况下对泄漏点附近的土壤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是一般对周边的表层土壤影响很小。危废暂存设施利用防渗结构阻止渗滤液中的污染物向周边土壤环境中迁移,正常情况下对周边土壤影响较小。在园区对固体废物临时堆放场所和运输途径严格管理,并做好区内总体绿化工作的前提下,园区建设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6)生态环境:青龙工业园区规划范围内现状用地构成主要为工业用地和绿地与广场用地。总体来说,园区内现状开发程度已较高,后续发展过程中通过合理地规划与建设能在很大程度上减轻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基本维持生态环境质量。

(7)环境风险评价:园区内各企业生产过程中涉及多种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的危险性物质,主要风险事故类型为有毒物质泄漏、火灾爆炸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故障等引发的污染物排放。环境影响为爆炸或有毒物泄漏后挥发、扩散的毒性物质污染大气环境、水环境和土壤环境,造成人员伤亡。

在综合考虑园区产业危险性物质及规划布局等因素的基础上,主要考虑江苏慧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二氯甲烷储罐泄漏、甲苯储罐泄漏发生火灾引发次生CO作为本次园区评价的最大可信事故,环境风险影响预测结果表明:根据环境风险影响结果,污染物扩散可控制在厂区内及周边,对周边敏感目标影响可接受。园区在本轮规划建设过程中需提升事故状态的应急响应能力,必须加强事故防范,杜绝事故发生。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在最短时间内采取应急措施,以尽可能降低对人员的伤害,控制事故影响程度。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从青龙园区布局、功能定位、土地利用等方面分析,园区本次规划与《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南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南通市海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海门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等区域战略发展规划或中长期发展规划的要求相符合;规划发展产业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苏政办发〔2015〕118号)等产业政策和规划的要求相符合;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与《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环境保护法规、政策及规划要求相符合。

本规划区域具有一定的环境承载力,规划配套基础设施完善,能够满足青龙园区发展需求,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后,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青龙园区依据本轮规划发展具备环境可行性。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规划的实施将会对周边环境带来一定的环境影响,为使规划实施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特此公告征询可能受到南通市海门区三厂街道青龙园区发展影响的区内及周边地区的居民及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对《南通市海门区三厂街道青龙园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征询内容如下:

(1)公众对该规划的主要态度,持赞同或反对的意见(如反对请简要说明理由);

(2)认为规划实施所在地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

(3)公众认为南通市海门区三厂街道青龙园区功能定位、布局是否合理等(如不合理,请注明原因);

(4)规划主要的环境影响及希望以何种方式减缓规划产生的环境影响;

(5)其他建议和要求等。提出意见的公众请留姓名、详细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单位指定的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出关于该规划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相关的反馈信息。

七、规划实施单位和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南通市海门区三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张局

联系电话:0513-82601806

电子邮箱:tj82658017@163.com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单位: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025-83686095

联系邮箱:fy@njuae.cn

八、公示时间

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

附件1 南通市海门区三厂街道青龙园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