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瓶改管、气改电”要求,拟采购食堂用燃气灶具一批,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有意向的单位前来参与。
投标单位(盖章): 单位:元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1 |
天然气自吸风单头低汤灶 |
650*650*500+280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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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天然气鼓风单头800大锅灶 |
1200*1200*800+450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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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天然气双炒双温中餐灶 |
2100*1200*800+450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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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天然气双炒单温中餐灶 |
1800*1000*800+450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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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天然气四头煲仔炉 |
780*800*800 |
2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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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大写: |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2、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相关需要提供的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同时须将上述材料及询价报价单一起装订并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逾时作自动放弃处理。
3、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4日09时30分开标,开标地点: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海门街道南京中路259号812室)。
4、本项目报价包含运送至采购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设备费、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费、合理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本报价单以最低价的方法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最高限价30000.00 元人民币。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最低报价相同则以继续现场报价,直至报价最低者中标。
5、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代表须参加开标会议的全程,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
6、中标公示结束后3天内,中标供应商至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取中标通知书,否则视为中标供应商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7、本采购设备须符合国家相应强制标准(GB35848-2018),全304不锈钢材质,带熄火保护装置,商品须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和合格证书。
8、质保期:提供12个月免费质保。
9、售后服务:本次采购须提供拆除旧灶具和安装调试服务,原灶具由供应商回收,中标单位在验收通过合格后一年内免费为招标单位提供维修服务。并且供应商所提供的货品需经过业主认可,方可交付使用。
10、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货物运送到采购方指定地点,且安装、调试到位,并经业主验收通过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100%。
11、交货日期:签订合同后七天内交货,并按照货主的要求在签订合同后十天内安装完成,如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可以延期安装。
12、投标费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缴纳相关报名费300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请投标人自带并按照要求缴纳,否则,招标人可以拒绝接收其投标报名申请。
13、变更为其他方式采购的情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及评审中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询价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如下情形时,除采购任务取消外,采购人有权视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14、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为2000元,由中标供应商当场交于招标代理公司。
采购单位: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 杨先生 18936182208
招标代理机构: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女士 15190932701
注:1、投标供应商均需佩戴口罩凭苏康码进入开标现场并配合工作人员测温。
2、中标供应商需配合业主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各项防疫措施,所涉及的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予增加。
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燃气灶具项目(二次).docx